2015/7/1

小薯職涯記—決定工作前必須考慮的一個問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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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了五天假期後,感覺對工作很陌生。昨天又發生了小問題,令我覺察到有點害怕上班。這五天令我重拾了以前的生活。原來無論多痛苦的經歷,回想起來也會變成美好的回憶。



現在的工作最大的體會是同事間的接觸和交流,以及發現自己是十分討厭這種模式,包括大部份時間也吃昂貴的午餐(>$60)、太多放工後的聚會,而且每次也要到12點才肯坐的士離開。

又有了辭職的念頭,然後想起了以前的我說「辭職的人是失敗者」。那,為什麼要開始現在的工作呢?其實已經想不到,又或者沒有一個很強烈的理由,只是覺得那會是很好的經驗。原來,「可以學到很多東西、接觸很多新的事物」這樣的理由其實不足以維持你對那份工作的熱情。說穿了,其實沒有一份工作可以讓你做不一樣的事,而只是重覆做著動作相同,性質對象不一樣而已,例如可能是寫不同產品的press release,但同也是寫作,而且要運用富麗堂皇的詞語;例如要籌辦活動,活動可能是新品發布、可能是店舖活動,但需要的流程和task也是一樣。而你需要喜歡那個「動作」到每分每秒也做著而不覺得厭倦的程度。

思前想後,原來只有和youth development相關的工作,我才稍微有自信不會覺得厭倦。

那,既然決定了早晚也要離開這間公司,那餘下的時間要怎樣運用才能創造最大的價值呢?雖然嘗試更多不同類型的工作是好事,但這也不是我可以控制的。要在我能力範圍內,做到的事是什麼?

請留待下回分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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